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誇稱熟識吳淑珍 女董詐近3000萬
中國時報【蕭博文╱台北報導】
曾捲入高院法官收賄案的房地產女強人廖姿婷,涉嫌對外誇稱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、已故前立委蔡同榮等綠營政治人物關係匪淺,以資助高志鵬選立委等理由,向銀行副理、育幼院院長等6人騙2975萬元。台灣高等法院審結全案,依詐欺罪判處廖女7年6月徒刑定讞。
廖姿婷藉經營房地產結交不少司法官及政商人士,曾與前台中高分檢署檢察官陳舜銘傳緋聞,事後控告陳騙財騙色。陳雖獲不起訴,仍遭公懲會決議撤職,並停止任用2年。
判決指出,廖姿婷經營金月不動產公司,常以女董座之姿到北市中山區里辦公室串門子,還出錢招待老人旅遊,並宣稱自己跟吳淑珍、蔡同榮、余天等綠營政治人物交好。
廖姿婷多次帶老人團到民視參訪,甚至邀請蔡同榮與老人共進午餐,也曾招待被害人到義大世界欣賞余帝歌唱表演,席間不停吹噓向余帝捧場購買數百張之門票,讓被害人對廖女政商關係良好深信不疑。
2009年起,廖姿婷周轉困難,向曾姓被害人謊稱吳淑珍曾寄6封信給她,導致她銀行帳戶遭凍結,拿出信件取信不識字的被害人,另編造受蔡同榮委託,為高志鵬、陳歐珀選立委募款,及余天MOMO進口手錶轉賣台積電,尚欠250萬元等理由,連續6件、向7名被害人騙得2975萬元。
合議庭認為,廖姿婷多次帶領被害人外出遊覽、參觀民視或參加聚會,塑造多金、關係良好形象,濫用他人信賴騙取大筆金錢,且犯後始終否認犯罪,就6起詐欺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至1年2月,合併執行7年6月徒刑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誇稱熟識吳淑珍-女董詐近3000萬-21500680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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